職工申領失業保險金辦事指南
瀏覽次數:0 日期:2017-08-03
辦事項目 | 員工失業保險金申領 |
辦事依據 | 《社會保險法》 《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258號)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8號) 《山東省失業保險規定》(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61號) |
條件和范圍 | ——與濟南邦得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并已開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員工 ——失業前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
申請材料 | 1. 濟南市戶籍失業人員(含非濟南市戶籍且愿意在濟南市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申領失業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我公司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 ——非濟南市戶籍且愿意在濟南市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需提交本人申請、居住證。 2. 非濟南市戶籍失業人員申領失業金須提供以下材料: ——我公司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非濟南市戶籍)》; ——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居住證(原件)。 |
辦事程序 | 一、濟南市戶籍失業人員(含非濟南市戶籍且愿意在濟南市領取失業保險的失業人員): 由我公司經辦人員網上申報,由濟南市失業保險處審核,審核通過后,我公司下載打印《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濟南市戶口,一式兩份),我公司蓋章,員工本人貼上照片、簽字,交給員工本人,然后員工本人攜帶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戶口本、身份證(原件、非濟南戶口失業人員還需攜帶愿意在濟南市領取失業保險的申請和居住證)、一寸免冠照片1張,到戶口(居住證)所在地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進行失業登記,失業登記后,員工本人攜帶所有材料,到戶口(居住證)所在縣(市)、區就業辦失業保險科,經現場審核有關材料后,符合條件的,由縣(市)、區失業保險科通過銀行發放失業保險金(銀行卡)。失業保險金于每月的28日以后打到失業員工的失業保險金銀行卡上。 二、 外地戶籍人員: 1 到戶籍地后直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 ——a)我公司先進行社保減員。 ——b)申報。 由我公司經辦人員或員工本人攜帶外地戶籍失業人員申報材料到槐蔭區失業保險科現場辦理; ——C)受理。 審核后,經辦機構打印《介紹信》給員工,《介紹信》中注明失業員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月數、需遷轉的失業保險金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培訓費和職業介紹補貼金額; ——D)申領。 失業員工持《介紹信》回本人戶籍所在地(地市級失業保險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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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限 | 本市戶籍失業人員申報失業保險待遇,于每月的10-28日期間申報;其他情況申報失業保險待遇的,材料齊全,2個工作日辦結。 |
辦理時間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5,下午1:00-5:0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休息。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該項業務不收費 |
監督投訴 | 87081679 |
咨詢電話 | 87081703 |